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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根据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实施方案(试行)第五十条规定,经个人申报,学院研究,拟同意推荐郑智烽、李晓瑜两位同志委托市财政局申报评审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现予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纪检监察审计室反映。
公 示 期:2017年4月11日—4月17日
联系电话:纪检监察审计室22473135
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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