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综合要闻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要闻 > 正文
    金融知识进校园 拒绝“校园贷”——学院联合泉州市处非办、鲤城区处非办、鲤城高新区管委会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
    时间:2019-06-06 16:52 点击:


    为进一步提高学生群体和社会群众防范非法集资意识,增强在校大学生自我保护意识,树立理性消费观念,抵制“校园贷”“套路贷”,5月30日上午,学院联合泉州市处非办、鲤城区处非办、鲤城高新区管委会在校区开展了以“携手筑网•同防共治”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学院党委书记周文心、党委副书记陈理明出席了现场活动,并与泉州市处非办、鲤城区处非办、鲤城高新区管委会等相关单位有关领导、工作人员以及院团委相关同志就活动主题、目的和意义等与师生们进行互动交流。

    活动现场气氛热烈,师生们热情高涨,市处非办、人行泉州市中支、泉州市银保监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等部门以及学院机关一支部党员志愿者通过咨询解答、发放宣传册、宣传品、图片展、典型案例等形式向到场师生介绍非法集资、校园贷的特征、危害和常见手段,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讲解如何防范识别,对现场提出的问题耐心答疑解惑,并在校内LED显示屏同步播放防范“校园贷”“套路贷”宣传标语,鼓励师生积极举报非法集资案件和金融领域涉黑涉恶线索,提醒广发师生辨清合法与非法的界限,自觉远离非法集资、抵制校园贷。

    现场活动结束后,鲤城区处非办还联合泉州市老龄服务志愿者协会等社会团体对老人志愿者代表、学生志愿者代表、工人志愿者代表等群体进行集中普法宣传培训,通过“以点带面”形式,由志愿者们走进校园、走进社区、走进家庭、走进工厂,积极扩大宣传覆盖面,营造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的浓厚氛围。

    此外,为营造良好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氛围,学院还在校园内悬挂横幅标语,提醒广大师生,申请贷款前应当掌握校园贷款的相关信息,理性分析,对利息远远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息,且收取各种手续费、违约金的网贷平台一定要坚决抵制。一旦遭遇“校园贷”“套路贷”,要及时向警方报案。此外,平时应树立正确的消费观,量入为出,不要不计后果,盲目借贷。

    通过此次现场宣传活动,让广大师生对“校园贷”“套路贷”有了更清晰的了解和认识,进一步提升了防范意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同时,本次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得到新华网、中国网、中国发展网、东南早报、泉州晚报等社会媒体的广泛报道。

    (团委 苏素琼)

    地址:泉州市鲤城区南环路1129号 ,362000
    电话:0595-22467296(党政办)
    电话:0595-28050699、22487775(招就处)
    邮箱:qzjmxyxcb@163.com
    微信公众号